您好! 欢迎来到赣阳建工集团官方网站...

全国服务热线:0791-88868987   后台管理 · 企业邮箱

搜索
可信组件

版权所有:赣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产业经营许可证》  赣ICP备19012732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昌
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299号金域名都高能•首座21层 电话:0791-88868987 传真:0791-88868987

手机网站
 

>
>
用真情和决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用真情和决心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分类:
新闻资讯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2/27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平

    棚改如改革,早改早主动,晚改更被动。近年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下,我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安全工程、提升工程,围绕“三个1亿人”的城镇化目标,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自2009年棚改启动以来,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400多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81.44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49.87万户),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2014年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63万户,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成效为历年最好。我们的举措主要有八点:

一、坚持高位推动

    领导高度重视,是推动棚改的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棚改工作特别重视,经常视察调研,经常作出指示。省委强卫书记三个月内连续3次深入南昌市老城棚户区视察、调研,切身感受棚户区恶劣的生活环境和居民要求改造的强烈愿望。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他强调:我们要用真情、下决心、花气力解决好这个问题。鹿心社省长在国务院关于棚改工作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要用好政策,一定要把棚户区改造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落到实处。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领导高位推动,各地工作劲头大、氛围好,形成了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管理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棚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的城市棚改完成量是2013年的2.5倍。

二、科学规划引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作出的5年大规模改造棚户区1000万户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全面摸清全省城市、林区、垦区、国有工矿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棚户区基本情况,合理界定改造范围。在各市、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改造规划,总目标是改造各类棚户区63.7万户(占全国份额的6.3%左右,超出了我省人口占全国3.3%的比例)。经省政府批准,规划上报住建部,成为第一个报国家备案的省份。全省以5年棚改规划为引领,开启了我省新一轮大规模棚改工作。

三、制定政策措施

   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特别是去年,我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百名干部下基层、服务棚改惠民生”为主题的棚改专题调研活动,摸清了棚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订政策、破解难题打下了基础。经省政府同意,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8条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明确提出了“鼓励棚改货币安置,引导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支持收购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住房房源,消化商品房库存”的政策措施,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四、破解资金难题

    资金不足成为啃下棚改这块“硬骨头”的一大难题。我省积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解决。2014年4月,我省与国开行签订了全国第一个棚改专项合作协议,获得1000亿元的金融支持。我厅与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建立了联审会商制及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促进资金落地,保障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去年,我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城镇开发投资公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县进行重点指导,并进行了集中申报,促进棚改融资得到落实。截至2014年底,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已取得国家开发银行授信669.65亿元,签订455亿元贷款合同,实际发放贷款260.41亿元,覆盖全省83个市县。同时,省政府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省级融资平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省级融资平台,向银行融资用于棚户区改造。

五、征收让利于民

    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做到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工作方案和程序、征收补偿标准和结果透明公开。坚持让利于民,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同类地段购买同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加大货币补偿力度,从“补偿资金到位、鼓励政策到位、宣传服务到位”三个方面着手,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去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25%。南昌市货币补偿补助加奖励最高可获得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40%。对选择实物安置的,尽可能就地就近安置,同类地段实行征一还一不找差价,对被征收人拆迁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坚决克服和纠正“城中村”改造以宅基地置换、农民自拆自建的征迁补偿安置方式,防止改造了一个“旧城中村”,又建设一个“新城中村”的现象发生。

六、创新运作方式

    积极创新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棚户区改造运作模式。对有商业开发价值、自身能平衡的地块,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改造;对商业开发价值较低的地块,由政府组织实施改造,建设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对于房屋密度高、改造难度大、资金难以平衡的地块,由政府统筹安排,采取项目搭配、捆绑出让、以盈补亏、总体平衡等方式,实现棚户区改造多个项目、区域上的综合平衡。如南昌市创新出“1 6 X”的资金运作模式,“1”即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筹措资金负责政府主导的棚改项目。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净收益全额进入市土地储备中心,封闭运行,统一支付用于棚户区改造。“6”即由市政控股集团等6家市属国有平台筹措资金负责棚改项目。“X”即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

七、注重文脉保护

    棚改,不能改掉特色风格,不能失去“历史记忆”。我省在推进棚改中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结合起来,与彰显建筑特色风貌结合起来。出台了做好棚户区改造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对棚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在征收前进行全面排查,审查认定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并进行专项保护。这得到了新华网、人民网、江西日报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如景德镇市2013年两个棚改项目由于涉及御窑厂遗址保护,专门聘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专家进行论证。赣州市对本市历史街区在棚改中采取不同的模式专门作出研究部署。

八、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度。省市县三级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省政府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对市县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了重点督察制度。省政府每年上半年召开棚改项目推进会,我厅专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察组,对全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督察,做到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察,每年一考核,让干得好的露露脸、扬扬眉;让干得差的红红脸、出出汗。三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在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项目中,坚持做到百分之百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置永久性责任标识牌、百分之百实行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通过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创新棚户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四是完善约谈问责制度。对进度滞后、工作落后的市县,由省监察厅会同我厅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度连续滞后的,问责市县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发挥了较好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2015年,我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6.5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11.47万户。为此,将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任务,加强督察调度,督促各地抓进度、促竣工,确保质量安全,确保全面完成任务。二是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出台鼓励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具体办法,确保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30%。三是棚改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到位,与生态宜居环境创建同步推进,与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和街区齐头并进,力争把每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